云南看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昆明海关尽锐出战 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2日 00:10:18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昆明海关坚持以最快、最严、最高标准,在口岸采取多项强化卫生检疫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昆明海关依据《海关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在云南省各口岸对出入境人员开展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措施,及时发现、排查、处置染疫嫌疑人。

  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海关作为昆明空港口岸出入境人员通关环节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从出境到入境实施了一系列管控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出传入。现场的海关关员在国际值机区域柜台醒目位置张贴健康申报卡微信填报二维码,在旅客出境办理登机牌时,便可选择使用微信或者领取纸质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旅客经过出境海关查验区域的同时,海关关员已经通过红外体温监测设备对旅客完成无感的体温监测工作,体温正常并正确填报健康申明卡的旅客就可以完成整个出境通关的流程,若旅客有发热症状,严格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染疫嫌疑人的排查,强化采样检测,一旦在口岸发现染疫嫌疑人,将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检疫传染病的相关管理要求,劝阻其出行并移送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在旅客出入境通过海关时,将接受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常规检查,在配合完成卫生检疫查验并有效完成健康申报后,便可快速通关。旅客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海关关员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快检、实验室检测等一系列排查处置工作,排除症状旅客传染病风险后,可顺利通关。一旦在排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染疫嫌疑人,将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转运该旅客至医疗结构进一步诊治。

责任编辑:王胤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