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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热线】云南:未参加医保的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诊疗费用都由政府“买单”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7:12:48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黎浩)新冠肺炎患者的费用如何结算?未参加医保的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诊疗费用如何保障?2月27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艳君在“金色热线”节目中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医保局推出5项举措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医保绿色通道。

  王艳君介绍,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诊疗医保支付90%,个人负担10%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支付任何诊疗费用。

  医保预拨资金给定点救治医院,1月23日,云南省医保局及时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预拨了1000万元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累计预拨定点救治医院专项资金38680万元,让医疗机构集中精力救治患者。

  实施“一站式”结算,确诊或疑似患者诊疗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定点救治医院统一结算,财政补助的10%部分,由医保部门会同卫健部门与财政部门清算。截至目前,通过医保结算系统累计成功结算病例208例,总费用94.439万元,医保报销85.074万元。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云南省医保局将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诊疗项目、药品、耗材和医疗机构制剂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第一批将纳入12个诊疗项目、14个药品、2个耗材、10个医疗机构制剂。同时,将防控新冠肺炎的口罩、手套、棉签、消毒液、体温表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救治需要的药品先采购后备案,对于省级采购平台不能及时供应,所有药品可由医疗机构先在网下采购,第一时间应急使用,疫情结束后,医疗机构统一将网下采购的药品报同级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备案。

  云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姜明介绍,不管有没有参加基本医保、是不是云南省户籍人员,只要是在云南省医疗机构诊疗的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诊疗费用都由政府“买单”。

  王艳君表示,五项措施的推行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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