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毕芃)5月25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了《关于省级旅游度假区等5项认定名单的公示》(下称《公示》),石林县等15地拟被认定为云南省特色旅游城市。
《公示》显示,根据《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革命”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一机游发〔2019〕4号)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规范》《创建指导细则》,以及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验收管理办法》《创建规范》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省级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验收认定工作。经创建主体申报、州市初审推荐、专家实地验收、第三方评估,拟认定双廊古镇旅游度假区等10家单位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林县等15家单位为特色旅游城市;丽江古城区等20家单位为旅游强县;腾冲市和顺镇等67家单位为旅游名镇;大理市双廊村等133家单位为旅游名村,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0年6月1日前),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附:云南省特色旅游城市名单
昆明市:石林县、西山区
曲靖市:麒麟区
玉溪市:澄江市
保山市:腾冲市
楚雄州:楚雄市
红河州:建水县、弥勒市、蒙自市
普洱市:西盟县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大理州:大理市、巍山县
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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