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为婚姻家庭带来什么变化?这场宣讲会告诉你答案
民法典将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方面产生哪些影响?如何从民法典中获得权益保障?
7月17日下午,湖北省妇联、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在汉共同举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讲会。省妇联直属机关干部、湖北省及武汉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律师代表等百余人参加现场宣讲,各市州、县市区妇联干部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员在线收听收看。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哪些亮点?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冉克平提出了三个亮点。
第一点,树立优良家风写进民法典。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是一个新增加的条文,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冉克平说。
第二点,离婚冷静期和诉讼离婚。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会让离婚变得更加困难。冉克平表示,立法者的目的是避免草率离婚、冲动离婚。通过调研发现,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许多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往往处于不利的情境,尤其是儿童的利益受到伤害。
冉克平认为,离婚冷静期在协议离婚中的出现,必然会增加诉讼离婚数量,诉讼离婚中法官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会更为审慎。“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而言是一大益处。”冉克平说。
第三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民法典通过合理公正地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妥善协调了债权债务双方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了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保障了婚姻当事人对共同债务的决定权和同意权,有助于防范无辜者特别是女方“被负债”现象,有利于消除妇女陷于“被负债”的恐惧,有效地保障了婚姻安全。
此外,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阮雪芹,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分别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价值与亮点》《民法典家事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与检察实践探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婚姻关系、亲子关系、财产和债务归属的解析》为题,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了解读阐释。
湖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述永表示,各级妇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宣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好民法典宣传员;要提高维权能力,注重统筹联动,扎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好家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做实基层妇女儿童综合维权服务体系,以良法推动善治,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本次宣讲会拉开了全省妇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活动的序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 通讯员 谢育 实习生 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