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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丽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已致1人死亡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23:40:26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云仲肖)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通报,9月13日,瑞丽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9月13日19时,德宏州瑞丽市圆享餐饮公司14人出现腹痛、呕吐、腹泻、脸麻等症状,相继到瑞丽市景成医院就诊。经初步调查,疑似因食用草乌导致中毒。经全力救治,截至9月14日18时10分,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4人病情平稳,9人病情危重。目前,中毒人员救治工作正在进行。

  多了解一点

  什么是乌头碱中毒?

  据云南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含乌头碱类植物如草乌、附子等均含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用量过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我省民间常在秋冬季节煮食草乌、附子导致中毒,或误饮其泡酒而引发中毒。

  乌头属植物的主根名乌头,附生子根名附子,不生稚根的主根名天雄,均可入药。主要毒性成分为乌头碱、新乌头碱和次乌头碱,可致人体皮肤粘膜感觉神经末梢麻痹,中枢神经先兴奋后抑制。还可直接刺激心肌和抑制窦房结,引起心律失常。

  中毒症状有哪些?

  中毒症状一般在服食后半小时至两小时之间出现,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毒性、心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其中损害心脏是乌头属中毒最重要、最多见的危险因素。

  中毒症状有全身发麻,胃内强烈烧灼感,逐渐出现瘫痪,颜面及四肢痉挛,言语困难,视力、听力下降等,严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为什么会导致中毒?

  据专家介绍,一般情况下,剂量过大;煎药时间短;炮制质量差,药中的毒性成分——生物碱含量超标;服用生药;酒浸或用酒冲服此类药物可增强其毒性;长期服用者、年老体弱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等,容易中毒。

  目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如确有需要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草乌。

  专家提醒,对乌头碱急性中毒的急救,目前尚缺乏可靠的解毒药,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心悸、胸闷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责任编辑: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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