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玉溪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会。玉溪抓实八项文明行动,探缘由,明背景,学标准,积极争取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做到从“面子美”到“里子美”。
玉溪市2015年开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18年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同时指导澄江市一次提名一次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近日,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玉溪入列。
玉溪市围绕报好材料、抓实行动、提升满意度3个环节统筹抓好创建全局工作。其中,文明窗口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市场行动、文明小区行动、文明设施行动、文明环境行动、文明关爱行动、文明参与行动是抓实行动的八项关键板块,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创建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玉溪市相关领导表示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本质上是人民综合素质的提升,是美好生活落到实处的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玉溪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国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新高地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把行动计划融入部门职能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去,从近期目标着力,逐项解决、夯实基础,实现三年创建目标全达成。
云南网记者 李苏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