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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用案件“活教材”警示“身边人”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5日 10:30:10  来源: 湖北日报

原标题:郧阳:用案件“活教材”警示“身边人”

“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周某某政务记过处分……” 近日,十堰市郧阳区纪委监委在区医保局会议室现场宣布该局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宣教月期间,该区纪委监委把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工作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宣传教育的有效方法,通过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忏悔录等环节,将宣布处分决定,转化为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廉政套餐”,变处分决定“一张纸”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截至目前,共深入相关单位开展活动5场次。

“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违纪案件‘活教材’敲响‘警示钟’,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杜鑫 王苗)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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