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 南阳卧龙区法院首份“离婚证明书”发出
“太感谢了,这个离婚证明书既方便保存、又方便携带,同时也保护了个人隐私,有了这个证书,我能少跑好几趟!”11月17日,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从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手中领取到一份特殊的“离婚证”后高兴地说。这是南阳卧龙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了解,在过去,离婚案件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或调解离婚后,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由于调解书、判决书中记载了如夫妻感情破裂缘由、往常生活细节、不良习惯嗜好、生育子女情况、财产具体情况等事项,过多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办理个人事项时相关部门又要求出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并附带生效证明书。当事人好不容易告别过去准备重新开始,却因上述种种原因可能将自己的隐私和伤痛泄露给他人,给离婚当事人带来了尴尬与不便。
2021年6月1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各基层院配备生效证明专员,专门向当事人出具生效证明。卧龙区人民法院深刻贯彻落实该通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生效证明”窗口,并配备生效证明专员,向当事人出具生效证明。因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今年11月,该中心正式推出离婚证明书这一便民新举措,从细节上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离婚证明书不同于裁判文书,它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及生效裁判文书案号等,不涉及案件的具体事实细节,用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已解除婚姻关系,有效避免反复出示离婚裁判文书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为双方以后办理再婚、复婚、房屋过户、户口迁移、出国签证等事宜提供了便捷条件,也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与合法权益。
卧龙区人民法院首份离婚证明书的发出,是该院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从“小切口”出发,拓宽服务思路,将法院便民利民的举措做细做实,延伸到结案之后,让司法温度真切可感、司法便民切实可见的重要举措。(薛小磊 丁清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