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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查处涉疫案件41件 行政处罚42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9日 21:10:03  来源: 新华网-地方频道

原标题:南京查处涉疫案件41件 行政处罚42人

南京市19日通报,公安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截至3月18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疫案件41件,行政处罚42人。

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曹存福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3月18日晚,王某某(男,51岁,浙江人)在栖霞区合作村某棋牌室聚集多人打牌,违反关于“棋牌室等休闲娱乐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的疫情管控规定,被栖霞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处罚。

3月14日晚,民警在溧水区晶桥镇对疫情期间未暂停营业的一棋牌室进行检查时,陈某某(男,51岁,南京人)、路某某(男,52岁,南京人)阻碍民警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被溧水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曹存福说,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秩序为目标,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主观故意明显、严重破坏或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的,依法果断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且真诚悔改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截至目前,南京市本轮疫情共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85例,其中江宁区74例、秦淮区6例、栖霞区5例。(沈汝发)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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