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双版纳州防范非法集资宣教(2022年第3期)
什么是养老集资诈骗?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康养旅游”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集资诈骗为何屡屡有人中招?
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养老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其实骗子的手段往往并不高明,但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老年朋友上当受骗呢?
总结下来,归根到底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不强。由于对养老诈骗手段不了解,导致受害群众在受到犯罪分子的电信诈骗时,往往被蒙在鼓里看不清“庐山真面目”。
请广大老年朋友警惕以下养老集资诈骗类型:
“养老服务”骗局。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开展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养老项目”骗局。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老年产品”骗局。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
“以房养老”骗局。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不法分子多以子女不在身边为由,对空巢老年群体施以别有用心的照顾和关怀,在获得老人信任后,以多种手段对其实施诈骗。
如何预防养老集资诈骗?
请广大老年朋友要时刻警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的非法集资行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拒绝高利诱惑,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同时,子女应主动帮助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的陷阱,进行风险提示,识别诈骗套路,也要多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多一些交流互动与温暖陪伴。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资质)、是否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等。
官方提示: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只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销售理财产品、不得开展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看宣传利诱性。宣传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官方提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市场上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如果有人对你宣传理财项目收益高、低风险,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不法分子许诺的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三看经营规范性。企业是否有真实的实体项目、是否采取现金交易或私人账户转账交易等形式。
四看主体社会性。集资是否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特别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项目及企业盈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官方提示:审慎选择投资理财对象。老年朋友在投资前要多方面查询了解相关信息,不要轻信一些机构和企业推销人员的一面之词。投资理财要找正规金融机构,合同签字前要慎重审核。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官方提示:老年人辛苦一生的积蓄,关系到生活的安稳和幸福,请老年朋友一定要捂紧“钱袋子”,千万不要上当受骗,避免造成血本无归。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投资支出对家庭来说是件大事,投资前要多与家人沟通商量,以免事后追悔和受到埋怨
特别提醒: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担。面对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行为和各种利益诱惑,希望老年朋友们注意识别风险,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防骗要牢记
请老年朋友们珍惜血汗钱,守好养老钱,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自身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向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为深入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现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39186
景洪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52309
勐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123117
勐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134118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