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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非法集资套路多,这些“坑”要当心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1:08:30  来源: 云南网-云南政法门户网站

  原标题:@爸爸妈妈:非法集资套路多,这些“坑”要当心!

  老年人都渴望有安稳的晚年,享受优质的康养服务,而老人们这些诉求,也成了非法集资者看中的“香饽饽”。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康养旅游”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全国老龄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提示目前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面对这眼花缭乱的投资骗局,我们该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守好我们的钱袋子呢?

  云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1-63054350

  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段656号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侵犯人身财产案件侦查处 

  邮编:650228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http//www.12337.gov.cn)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可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反映问题

  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供稿

责任编辑:徐颜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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