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看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鼓励创业 合伙创业最高提供3年110万元贷款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40:00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鼓励创业合伙创业最高提供3年110万元贷款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贷免扶补”主要内容、工作机制等,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根据《办法》,“贷免扶补”是指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为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贷”主要指对在我省已进行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人员,提供3年期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不超过1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其中,女性创业者纳入重点扶持对象范围。“免”指对创业人员按照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税收,申请贷款免反担保、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个人贷款利息并享受财政贴息。“扶”指对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创业培训服务。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帮扶,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并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补”指对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对承担创业帮扶任务的承办单位,给予扶持创业服务补贴。对经办“贷免扶补”业务的承贷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办法》指出,全省“贷免扶补”工作实行“三统三分”工作机制,即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分系统实施、分层次落实、分阶段帮扶。对于还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本金偿还方式为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在创业服务补助(补贴)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服务补助由财政部门拨付,年初结合各承办单位任务指标及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每人700元标准的70%比例,通过省对下资金转移支付方式向各地拨付,由各州、市按照规定拨付各承办单位。剩余30%补助经费至贷款期满后,结合贷款还款率考核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拨付。

对于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办法》明确,享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起,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稳定吸纳就业3—5人(含5人)的给予3000元补贴;稳定吸纳就业6人以上(含6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记者 张怡 实习生 陶思蓉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