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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佛山新增“23+222”例 详情公布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50:24  来源: 南方网

原标题:11月27日佛山新增“23+222”例 详情公布

据佛山市卫生健康管理局通报,11月27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2例,其中216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8例为跨区域协查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19例为主动检测发现,1例为主动就诊发现。11月27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入境后即被纳入管理。截至11月27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46例(其中境外输入428例)。

新增本土阳性人员情况

个案1、个案2居住在禅城区祖庙街道,个案3、个案4居住在禅城区张槎街道,个案5-个案7居住在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个案8-个案55居住在南海区狮山镇,个案56-个案58居住在南海区里水镇,个案59-个案67居住在南海区大沥镇,个案68、个案69居住在南海区丹灶镇,个案70、个案71居住在南海区西樵镇,个案72-个案86居住在顺德区大良街道,个案87-个案155居住在顺德区容桂街道,个案156、个案157居住在顺德区伦教街道,个案158-个案181居住在顺德区勒流街道,个案182-个案188居住在顺德区陈村镇,个案189-个案196居住在顺德区杏坛镇,个案197居住在顺德区龙江镇,个案198-个案201居住在顺德区乐从镇,个案202-个案204居住在顺德区北滘镇,个案205居住在高明区荷城街道,个案206-个案210居住在三水区西南街道,个案211-个案215居住在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个案216居住在三水区乐平镇。

以上人员均作为密接等涉疫风险人员纳入隔离管控,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17-个案224为外地来(返)佛人员,近日由外地分别来到禅城区张槎街道、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区大沥镇、顺德区北滘镇、三水区乐平镇,接外地通报后开展排查,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25居住在禅城区祖庙街道,参加社区核酸筛查,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26居住在南海区桂城街道,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27为外地来佛人员,近日由外地来到南海区桂城街道,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28-个案237分别居住在南海区狮山镇、里水镇、大沥镇,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38为外地来佛人员,近日由外地来到南海区大沥镇,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39、个案240居住在南海区大沥镇,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41-个案244为外地来(返)佛人员,近日由外地分别来到南海区大沥镇、顺德区容桂街道、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主动到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45为跨市通勤人员,居住在顺德区乐从镇,因发热到发热门诊就诊,11月27日核酸检测阳性。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个案29、个案39、个案63、个案68、个案119、个案161、个案162、个案163、个案218、个案221、个案222、个案226、个案228、个案230、个案233、个案234、个案235、个案236、个案237、个案238、个案239、个案241、个案245诊断为确诊病例,其余个案均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有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以上人员涉及的重点场所见附表

当前,我国境内本土疫情仍处于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态势,佛山市疫情目前总体可控,但疫情防控形势仍是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警惕,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请市民朋友务必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近期出市出省的来佛返佛人员务必在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近期曾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市的跨市通勤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佛返佛。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场所务必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凭有效核酸证明进入。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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