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发布 | 2022年 吉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转变
6月1日,《2022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公布。
根据《公告》显示,去年,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再创新高,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为81.8%,“十四五”以来首次突破80%,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吉林省采取了哪些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天华作出了解答。
张天华介绍说,2022年,是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的关键之年。为实现我省水环境质量显著跃升,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两河一湖”为重点,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全方位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转变。
一是抓重点,强化水质管控。
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围绕全省水质波动较大的38个重点断面,突出“保目标、抓问题、强措施、求实效”,严格实行“第一时间掌握水质情况、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处罚问责”的4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共采取会商、通报、督办、预警、提示等各类措施20次,加密监测样本456个,研判分析数据1828组,有效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二是强措施,实施综合整治。
着力补齐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短板,2022年完成18座污水处理厂(站)扩能建设,新增处理能力19.85万吨/天、管网500余公里,68座县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标准排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了《吉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已经排查出的5898个排口全部完成新一轮复核。强化日常监管,压茬开展“春季清河”“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系列专项行动,清理垃圾、畜禽粪便3.5万余吨。
三是促协同,实现联防联控。
推动省内上下游、左右岸相关县市签订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不断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根据断面水环境治理达标和改善情况,实行横向资金补偿、纵向资金奖励机制,使各市县自觉融入到“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格局中来。2022年,全省42个市县区共实现上下游互相补偿1807万元,落实流域奖励资金1.1亿元,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作共治的水生态治理模式已基本形成。
四是谋长远,突出规划引领。
去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吉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从推进水生态惠民利民、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用水保障能力、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环境风险防范等5大方面制定了系列重点任务,计划在“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建及修复湿地面积732公顷,建设生态缓冲带770公里,恢复“有水”河流4条,以重现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为目标的水体数量3个。截至目前,重点流域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750公顷湿地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完成建设生态缓冲带83公顷、生态渠塘70公顷,1条河流已实现恢复有水目标。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统筹好“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全面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强化流域水环境质量管控,持续深化“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全力推进水质稳中向好改善。二是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推动《吉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尽早落地见效,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着力打造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源头区涵养林、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提升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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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