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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8:16:23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原标题:《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

  10月27日下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与曲靖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出台背景及贯彻实施等工作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为云南省首部精神卫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为当地3.5万名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更多阳光救助福祉。

  《条例》坚持小切口、管用适用的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等八个方面的内容。规定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其患者近亲属的职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负有监护职责的个人或者组织的职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还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履行与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聚焦

  如何做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将围绕医疗服务重点,组织《条例》全面实施,健全市县乡村等四级联动管理体系,完善精神疾病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陆良、师宗、富源在今年内完成县人民医院精神科设立,并开设住院病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也将设立精神科门诊。

  应统尽统方面,曲靖市基本实现了发现患者应统尽统,并做到了信息化管理。截至9月30日,全市在册患者34760人,在管患者34102人。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市卫健委将继续会同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流转时效,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员责任。

  应治尽治方面,动态筛查,做到早发现,确保全面、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及时送医,做到早诊断、早治疗,确保疑似患者送医诊断不漏一人;住院治疗做到全闭环管理,做好居家康复随访工作。

  采取哪些措施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以《条例》为抓手,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强化摸底排查、强化分级分类管控、强化预警处置、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分类清、措施实、控得住”。

  重点加强对肇事或有肇事危险的患者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发现存在可能引起其肇事的矛盾纠纷和困难,及时开展化解及救助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坚决依法送诊住院治疗;强化对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申领驾驶证的管理;建立在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警医”联系制、社会联动管控制、重点对象包保责任制、重点区域预警机制、出院联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全面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

  如何落实好困难患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政策?

  曲靖市民政局: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比对,不断拓宽主动发现渠道,逐人逐户开展排查。在排查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和符合残疾两项补贴条件的,将主动协助其申办相关救助和补贴。

  目前,全市已有2139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其中享受城市低保2129人,享受农村低保15570人,享受特困供养3693人。今年以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临时救助514人次。强化对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监测,实时关注家庭经济状况,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不同的救助政策。

  如何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应保尽保?

  曲靖市医保局: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保作为重点任务,加强与税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卫健部门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做好信息比对、核准人员身份,压实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参保筹资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保尽保。

  精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分类资助参保;对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的给予全额资助;对认定为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收入家庭农村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的给予定额资助。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将精神类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对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等6种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不设起付线,医保报销90%;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报销水平,将重性精神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患者住院医保报销90%,不受最高支付限额限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后,符合四类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10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在办理精神残疾证方面有哪些程序和便民措施?

  曲靖市残联:精神残疾人证是认定精神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是精神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各级政府优惠扶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和其他残疾人证发放一样,精神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公开便民原则。凡具有办理精神残疾人证需求的曲靖市户籍公民均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行动不便、重度残疾或年满60周岁的人员,也可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县级残联部门将联合卫健部门、残疾评定机构进行上门服务或集中办理。(记者 蒋琼波)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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