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 林草、公安携手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
11月22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与吉林省公安厅在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签订了《林草资源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是省林草局与省公安厅精心谋划开展“公安+林草”深度融合的积极探索,在组织上、制度上保障了对涉林草湿资源行政、刑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全面打击,将切实提升我省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助力我省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行政执法和打击涉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领域工作迈上新台阶。
“协作机制”确定了森林警察总队、省林草局重点国有林执法监督局为双方日常联络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各自内部相关机构,沟通具体工作。
“协作机制”明确,省公安厅、省林草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全省性的执法协作行动;对以暴力抗法、胁迫等方式妨碍林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打击;林草部门对公安机关办理涉林草资源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现场勘验检查、出具检验结论或认定意见等工作提供坚实的专业技术保障;各级林草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办的林草资源刑事案件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依法应追究行政违法责任的,及时移送林草部门;按照工作需求,在不涉密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林草信息化管理平台与森侦信息化平台相衔接,互通各类基础数据;林草部门也将加大对林区视频探头的建设投入,并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切实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实时共享,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此外,“协作机制”还进一步对双方联合开展联席会议、公共安全治理、清山清套、候鸟保护、普法宣传、护林防火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构建了依法履职、无缝衔接、职能互补、协调作战、渠道畅通、反应快捷、机制健全、联系紧密的行政执法和打击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新格局。
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公安厅森林公安局长、“一体化”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张慧华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一体化”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喜林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字。 “一体化”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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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
通讯员 单硕
图片由省林草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