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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房政策再优化 “离婚一年内房贷算二套”不再执行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7:40:0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北京购房政策再优化 “离婚一年内房贷算二套”不再执行

近日网传消息称,“4月23日起,离婚不满一年且名下无房,可执行首套房贷利率。”该消息出自《关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落款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于该文件的真实性,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权威信源处求证得知,该消息属实。按照《通知》,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即可按此新规执行。

上述《通知》原文指出,“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据公开报道显示,2017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离婚一年内贷款买房,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算二套房。此前文件中规定,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也就是说,即便购房人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已经将名下房产归于另一方,且无贷款记录,依然将被视为二套房。

此次《通知》内容执行,也是继北京市“离异3年内不得在京内购房”的限购政策正式废止后,北京再次下发楼市新政。

据了解,2021年8月4日,北京住建委政策规定,北京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2024年3月27日,北京取消了离婚限购政策,表明夫妻离异后,双方均即可按照是否符合北京现行的购房资格进行购房,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

北京链家研究院分析师冷会表示,本次政策调整正是3月27日北京市取消离婚限购政策后针对离异购房者的实际贷款需求所作,调整后离异人士购房将与一般购房者并无二致。从近期的一系列调整看,相关管理部门正逐步优化此前市场过热时期所出台的限制性政策,在保证市民正常居住和改善的情况下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此类政策的调整也从侧面说明,当前房地产市场投机现象已得到根本遏制,房屋居住属性得到有效凸显。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该政策落地后,北京夫妻离异后家庭名下无房,即按首套资格、首套贷款计算,即在城六区/非城六区购房,利率由4.55%/4.5%降至4.05%/3.95%,首付比例由50%/40%降至30%,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较之前明显降低,对受此政策限制的合理购房需求释放具有一定带动效果。不过,当前北京房地产政策整体仍较为严格,未来限制性政策存在继续优化预期。

文/本报记者 宋霞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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