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石林县民政局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思想,维护好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做细做实,深入人心。
近期,由石林县民政局牵头,在石林县公安局岔口派出所、鹿阜街道办事处、堡子村委会等多部门联动下,石林县民政局救助的1名流浪乞讨老人成功登记落户为石林县居民。
2023年7月,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群众反映,在堡子村委会有一女性流浪乞讨人员,长期借宿在堡子村小学旁公厕内。因乡村建设需拆除公厕,该流浪乞讨人员又搬到堡子村前街公厕借宿。据当地村民反映,该女子在堡子村内靠捡拾垃圾、剩饭菜、公墓供品及好心村民支持为生已有些时日,不与任何人交流。县民政局等部门因救助需要,需采集本人照片比对信息,经多方查找,在村外的小道上找到她。
接到群众反映后,县民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信息比对、体检、就医,并为其送去军大衣等御寒物资。同时,民政局专门把这个问题列为“为民解忧实事计划清单”。
部门联动、帮其寻亲。为及时有效处理好老人的安置问题,县民政局及时联合鹿阜街道、公安、村委会进行联动救助。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方案,对救助工作进行安排。县公安局通过警务核查终端进行人脸、血样DNA信息库比对,县民政局提供照片请周边县区民政部门协助照片比对,同时请昆明市救助站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寻亲,并通过媒体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均无法确认该人员身份信息。
群策群力,落户石林。在多方寻亲无果的情况下,为确保流浪乞讨老人生活、就医有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石林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鹿阜街道、堡子村委会紧密协作,为老人办理落户手续,将老人由流浪乞讨人员变为“石林本地居民”。为其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特困供养、申报社保等相关惠民保障手续、安家石林,确保老人能及时享受各类惠民政策、后续生活得到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虽然通过多种手段仍然未能帮助老人找到亲人,但寻亲永远在路上,石林县民政局将继续关注老人后续的生活、继续为老人寻亲,为其圆归家的梦。
石林县民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