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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将至,广东省教育厅给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写了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22:50:05  来源: 南方网

原标题:“五一”将至,广东省教育厅给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写了一封信

4月2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下称《一封信》),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提醒,强调要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时间和内容、培训费用等方面均作了提醒。

《一封信》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五一”假期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接受暑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一封信》强调,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平台上进行售(订)课、消课等业务,统一接受国家监管。

《一封信》指出,去年10月以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正式施行,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对照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级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

在培训费用方面,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广东省教育厅明确,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一封信》提及,校外培训机构要在“五一”假期对重点场所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应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学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决不强行淌过,并教育学生不到池塘、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地区游玩,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刘单燕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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