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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9:10:04  来源: 南海网

原标题:海南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 黄婷 实习生 冯兰茜

4月30日,2024年海南省中招工作新闻通气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海南今年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在已全面实现中考、高考“机器管招生”的基础上,各市县的义务教育招生要切实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和海南省“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网上办理。

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市县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本地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做好统筹研判,不断加强片区划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建立热点学校招生预警和提前分流机制,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落实中央关于“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的要求。 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数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具体划片招生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

《通知》指出,全面落实“机器管招生”。在已全面实现中考、高考“机器管招生”的基础上,各市县的义务教育招生要切实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和海南省“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网上办理。 通过“机器管招生”,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与大数据部门或相关部门建立关键数据提取核查机制,实现招生全过程数字化管理,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避免招生名单“体外循环”,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增强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全部录取,优质学校的空余招生计划数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区域内征集志愿并随机派位录取;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实行公开摇号录取 ,并通过网络直播、媒体报道等方式,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监督,缓解社会焦虑。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线上申请和必要的线下办理、查核相结合,为尚不适应线上办理要求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提供方便,实事求是解决群众入学困难。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同时,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市县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文件要求,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市县的人才子女入学应以公办学校保障为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地级市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关市县要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假借民办学校等各种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高中违规提前招生等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市县应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原则。要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除公费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可由省中招办在补录阶段跨市县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并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比例,确保2024年如期完成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交账”任务。继续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各市县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省教育厅强调,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机构联考、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外语类特色学校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同时,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各市县要继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规范采集报名信息

此外,规范采集报名信息。各市县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通知》还强调,严格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编班。薄弱学校可探索“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等教育教学模式,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市县要持续消化中小学存量大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要综合考虑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计划、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标准班额和标准校额建设。小学阶段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学衔接。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借读”“空挂学籍”等。

《通知》指出,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等。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

《通知》强调,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考试、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或递交简历等作为招生条件和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黄婷 冯兰茜)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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