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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网络法律明白人·云南网络普法动画】第一期:网络暴力何时休?法律为你来撑腰!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8:08:00  来源: 昆明信息港

  原标题:【争做网络法律明白人·云南网络普法动画】第一期:网络暴力何时休?法律为你来撑腰!

  编者按:网络法治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人民利益。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普法,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浓厚氛围,昆明信息港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推出了《争做网络法律明白人·云南网络普法动画》动画栏目,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栏目聚焦网络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如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谣言治理、网络诈骗防范、网络侵权责任等,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动画形式,让法律条文跳出书本,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形成全社会争做网络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今天,昆明信息港推出《争做网络法律明白人·云南网络普法动画》第1期:网络暴力何时休?法律为你来撑腰!

  网络时代,我们享受着信息交流的便捷,但同时网络暴力也悄然滋生。谩骂、诽谤、侮辱、威胁、恐吓、从人肉搜索到死亡威胁,种种行为,令人深恶痛绝。网络暴力,让受害者焦虑、抑郁,甚至选择轻生。网暴行为造成的悲剧,不仅是对个体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衅。

  面对网络暴力,我们绝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成为其背后的推手。抵制网络暴力,维护网络清朗空间,是每一位网民的责任与义务。首先,我们要从自我做起,提高网络素养,做到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要学会尊重他人,不发表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欺凌。其次,面对网络暴力事件,我们要勇于发声,积极举报。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举报机制,对发现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举报,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我们也要鼓励和支持受害者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抵制网络暴力,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呼唤,更是法律层面的刚性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表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或者利用网络暴力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炒作。此外,《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都为打击网络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让我们拒绝网络暴力,携手共建网络文明,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昆明信息港)

责任编辑:崔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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