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为民”行动新闻发布会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从责任落实、督导检查、群众参与、宣传引导等方面,介绍了2024年度“生态为民”行动的实施情况与取得的成果。
今年7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把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在民生优先领域,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生态为民”行动。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整改入手,选取了10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群众投诉问题集中攻坚办理。在州(市)人民政府和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百日集中攻坚,“生态为民”行动100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未出现重复投诉和办理不满意情况。
“生态为民”行动始终把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为民”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集中资源力量,对群众身边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最严”验收标准,制定省市两级“双验收、双公示”及“回头看”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生态为民”行动开展以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42次深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一线开展现场督导帮扶,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定期对群众投诉件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回访检查,坚决防止“整改走过场、问题再反弹”等情况,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生态为民”行动不仅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具体抓手,更是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整改,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2024年,云南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水质优良比例等关键指标持续保持优良;制定印发《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4—2030年)》,高位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不断巩固生态安全持续向好局面。印发美丽云南建设实施意见,引领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更加鲜明。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践行“生态为民”的理念,每年从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选取100件具有代表性的群众投诉件进行办理,使“生态为民”行动成为常态化的机制和品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构建美丽云南。
云南网记者 高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