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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9日 09:58:26  来源: 央视网

原标题:应急管理部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央视网消息: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是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是汇群智聚众力促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应急管理部近期公布5起各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1:举报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

2025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焊工无证上岗。经查,该公司车间焊接线一工人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使用悬挂焊接设备进行作业,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6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2:举报查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2月,山东省济南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邮件举报,反映商河县某科技有限公司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经查,该公司存在木工车间北侧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济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5月奖励举报人2万元。

案例3:举报查处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2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设计为干式尾矿库,经常用管道直接将尾矿排放到尾矿库。经查,该公司将部分尾矿从尾矿脱水车间用管道排放至尾矿库库尾,排放和堆存推进方向与设计不一致,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4月奖励举报人5850元。

案例4:举报查处化工企业无证生产

2025年1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渭南市合阳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在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在从事非法生产行为。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合阳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4月奖励举报人1.6万元。

案例5: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5年1月,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走访举报,反映绥化市一化工企业存在车间电气防爆等级不符合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乏相应资质等问题。经查,该企业生产车间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与有关规定不符,实际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2名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绥化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3月奖励举报人1.6万元。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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