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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8日 11:39:44  来源: 云南网

为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等

五部门联合印发

《云南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等内容

云南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35号)要求,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系统升级,推动民政、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办理、统一出件,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流转”、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实现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困难群众实现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1.省民政厅: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梳理低收入人口认定、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会同具体事项责任单位,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事项配置、流程再造、系统优化、平台整合,统一发布办事指南、政策图解、常见问题,协调业务系统升级、数据对接、上线测试运行等工作。加强对各地有关业务指导、培训,组织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省医保局:梳理享受参保缴费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待遇的对象和实施依据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3.省教育厅:梳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梳理住房救助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梳理就业救助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推动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部门相关系统与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推送、接收及业务协同。

  (二)州(市)层面

  州(市)社会救助牵头部门统筹辖区内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和进度督促,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宣传、咨询和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加强对县(市、区)的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等。

  (三)县(市、区)层面

  县级社会救助牵头部门统筹辖区内社会救助“一件事”的整体推进。协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社会救助“一件事”,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宣传、咨询和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县级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并通过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系统返回结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业务培训等。

  (四)乡镇(街道)层面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社会救助“一件事”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一件事”具体事项初审、核查、公示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和咨询、帮办、代办等工作,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确保线下办理“只进一门”。

  三、技术保障

  (一)完成信息系统改造。按照《民政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工作指引》要求,依托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搭建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主题业务模块,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赋码、办件结果回传、统一好差评等对接工作,将其作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咨询、政策查询、申请办理的重要渠道,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含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线,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依托全省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推动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等系统数据的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双向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社会救助“一件事”服务功能有效运行。

  (二)强化信息共享核对。进一步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扩大信息共享核对范围,实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跨部门信息高效核对、精准救助。重点需要对接信息系统核对的业务信息包括:教育部门的普通高等学历和享受教育救助信息;公安部门的机动车登记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困境儿童、收养登记、遗体火化等信息;财政部门的财政供养人员及“一卡通”发放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失业登记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低收入人口住房救助信息;交通运输部门的持有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农业农村部门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已脱贫人口信息;水务部门的水费减免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新生儿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登记等信息;医保部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医保信息系统中个人医疗费用信息和享受医疗救助信息、慢性病特殊病信息;能源部门管理的电网企业负责电量电费减免信息;总工会的困难职工信息;残联的残疾人信息;税务部门核验的纳税人申报收入信息。

  四、实施步骤

  2025年8月底前,梳理设定和实施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压减跑动次数、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办事材料,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表单整合,统一审查标准和要点,形成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2025年9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具体事项录入和承接,发布政策图解、常见问题解答等,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系统整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技术对接,对线下业务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开展线下办理培训,启动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下业务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

  2025年11月底前,社会救助“一件事”上线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含线下综合窗口受理端),配套编制发布线上操作说明,及时开展社会救助“一件事”业务操作培训,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2025年12月底前,开展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数据分析汇总,线下问题收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级民政、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业务规范、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职责分工,强化沟通衔接,协同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落地见效。

  (二)加强监管协同。围绕社会救助“一件事”涉及相关服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社会救助“一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升级,强化示范引领,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创新应用。要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目标要求,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一件事”典型应用场景,最大程度便民惠民,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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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责任编辑:刘曦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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