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四部门印发实施细则 为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加上“金钟罩”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从账户管理、工资发放到监督保障的全流程规范,为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加上“金钟罩”。《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
专户有专用
从源头划定专属支付“通道”
《实施细则》首先明确了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的“专属”属性——专用账户是环卫服务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存款账户,独立于环卫服务企业名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其他类型银行结算账户,且仅用于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一旦专用账户开立,环卫服务企业不得用其他结算账户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相当于为工资资金划定了“专属通道”,从源头杜绝挪用风险。
针对环卫服务企业同时存在多个项目的情况,《实施细则》也作出细致规定:环卫服务企业在同一设区市内有2个以上环卫服务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同一专用账户下分别管理的项目应分别记账核算,项目间资金不得相互划转。进一步避免不同项目间工资资金被挤占挪用,“分门别类”确保不同项目的环卫工人工资,实现专户专用、专款专用。
此外,在适用范围上,《实施细则》明确,与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委托的环卫服务企业建立用人关系的环卫工人,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环卫工人,均适用于《实施细则》。由事业单位直接管理的环卫工人,其工资由该事业单位自行发放。
步步可追溯
台账管理,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采购单位在采购服务时,应当审核服务合同中人工费用的数额,确保环卫工人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因素合理增长,并能覆盖环卫工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服务周期内,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金额,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
从机制建设上来看,《实施细则》构建了“有据可依”的工资发放机制。环卫服务企业需与所招用的环卫工人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实时核实、更新人员信息,劳务派遣用工也必须一并纳入台账管理。每月根据环卫工人工作量考核结果,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约定时间将环卫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资料交送采购单位审核。采购单位则肩负审核责任,审核无误后,将工资支付表交送至该项目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根据工资支付表,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足额支付至环卫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环环相扣,互为制约,让工资从核算到入账的每一步都能“溯源”。
同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严禁环卫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环卫工人工资卡;环卫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为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为无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环卫工人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
此外,《实施细则》还构建了“省级统筹监测+属地日常监管+部门协同”的多层级监管体系,以“硬约束”震慑违规行为。
同时提出,各地各部门应畅通环卫工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王敏琳 整理报道
(综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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