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调整11类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口腔、美容整形等项目
自6月27日起,看牙、放射治疗、美容整形等11类医疗服务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北京市医保局1月23日发布通知,将调整和新增综合诊查类等44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同时废止现行326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新规涉及综合诊查类、口腔类、麻醉类、妇科类、产科类、精神治疗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疝和甲乳类、血液类、美容整形类11类医疗服务项目和可收费医用耗材价格。市医保局为11类446项目设定最高指导价,医疗机构收费不得超过该标准。
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有条件开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按程序向市医保局备案。
此次调价范围包括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局表示,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此外,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柴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