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窗通办、数据跑腿 河南用政务软环境打造营商硬实力
编者按:营商环境是软实力,更是硬支撑。新修订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经营主体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大河网推出《条例精解》系列报道,看《条例》如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加速器”。
政务数据多跑路,企业办事少跑腿。政务服务的小细节,往往关系营商大环境的优化。当前,政务服务已成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阵地,也成为拼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篇章,“优化政务服务”通过推动政府作风转变与政策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更好地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业内专家指出,《条例》将改革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将为各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充实的法治保障。
加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便捷服务给企业减负担
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是一组加减法,最终得出的是营商环境的提升。
如今,电子证照逐渐成为经营主体的“数字身份证”,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提高了办事的效率。
近些年来,信阳市潢川县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通过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动动手指就行,刷脸可以办事,纸质材料不用带,这样的便捷服务场景正在成为常态。
开封市优化升级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促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双证信息精准关联,实现新发证照“双证同发”与存量证照“应转尽转”。通过机制创新、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大力推行“四电”(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便利服务,打造高效有温度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
“指尖亮证”,普惠于民。电子证照的核心优势,便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条例》明确指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与手写签名、实物印章、实体证照、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等领域的互信互认和推广应用。
同时,还要技术保障和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篡改。
电子证照赋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条例》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和规定,将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更好地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
《条例》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固化为制度规范
如何解决经营主体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高效办成一件事,成为各地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
如今,河南省已实施个体工商户、企业智能登记,推行经营主体开办、变更、注销、迁移和“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全省企业设立在市场监管部门平均耗时压缩至4小时之内。

许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诸如此类的“一件事”还有很多。“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让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提交多份材料的复杂事情,变成一次办、高效办、网上办、掌上办的简单事情。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李宝荣公开表示,要加强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经验的案例研究,总结共性经验推广,关注均衡可及问题,提供实用案例示范,以更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
为此,《条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实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省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和线下集成融合、渠道互补,推进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统一申报入口,推动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本指南、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
《条例》将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中成熟的改革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还创新丰富了一系列举措,这为全省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提供法治保障,扮靓优化营商环境“窗口”
政务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窗口”,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引擎”。
第十九届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上,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分析说,政务服务未来可能从“民呼我应”走向“主动治理”模式,实现主动感知、过程自动、结果送达,营造智能政务及公共服务的新未来。
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河南各地也是频出妙招。许昌市紧跟数字化政务服务时代潮流,搭建起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平台——“许证闹钟”。驻马店供电公司创新推出“马上办”办电品牌,打造“共谋利企、数智为民”营商环境示范中心。济源示范区开发建设营商环境“码上服务”平台,涵盖多种功能,将1.4万户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平台。

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条例》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数智赋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惠企政策,应当广泛听取经营主体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法治化是政务服务公平公正、高效透明、持续向好的根本保障。”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素姣说,《条例》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方向、实践举措进行了十分精炼且明确的论述,且指出了“一型四化”(服务型、数智化、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是政务服务优化的总方向。
刘素姣说,实现政务服务的提质增效,还必须发挥法治的保障与监督作用。这就需要以立法为基、标准为纲、执法为要、监督为盾、数字为翼、权益为本,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有信心的政务营商环境。
河南大学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席龙胜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以法治方式为政务服务确立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遵循,为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提供了统一的、刚性的行动标尺。他指出,下一步,各地落实《条例》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与持续深化。比如,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并向“高效办成一类事”迭代,同时深化“一门一网一线”服务格局,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政府主管部门要将《条例》重点任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监测范围,按季度跟踪调度,同时完善全方位的协同监督体系,推动《条例》从“条文”转化为“实效”。(刘瑞朝 李连凡 田佳宁/文 石金红/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