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举报“百吨王”最低奖3000元!河南公布首批典型案例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今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大“百吨王”治理力度。
“百吨王”属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规定,经核查属实依法处罚后,最低奖励3000元。自细则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运输行为。近日,河南公布了首批4起“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1月28日凌晨,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许昌市建安区国道G240线有一号牌为豫K3**13的疑似“百吨王”货车。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该车车货总重136.18吨,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给予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门正在按照规定倒查装载源头和货运企业,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2
2026年1月28日凌晨,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许昌市建安区国道G240线有一号牌为豫PN**67的疑似“百吨王”货车。许昌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该车车货总重147.5吨,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给予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门正在按照规定倒查装载源头和货运企业,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3
2026年1月28日,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重阳大道有一台号牌为豫P2**03的疑似“百吨王”货车。驻马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该车车货总重151.92吨,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给予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门正在按照规定倒查装载源头和货运企业,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4
2026年1月29日,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万三路有一号牌为豫J9**63的疑似“百吨王”货车。郑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该车车货总重108.68吨,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给予罚款15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门正在按照规定倒查装载源头和货运企业,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何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