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据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富源县监委消息:日前,省纪委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对富源公路分局原局长黄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省监委交办曲靖市监委,曲靖市监委交办富源县监委,富源县监委对黄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黄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个人决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数额较大。
黄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全部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公路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曲靖公路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富源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