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挺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湖南出台19条措施促进民间投资
2月26日,《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围绕项目审批、投资领域、招标采购、资金支持及机制保障五大方面,推出19条具体举措。
《措施》聚焦民营企业关心的能进入、能赚钱、能回款、能公平等痛点,明确一系列“真金白银”与“刚性约束”。
在市场准入上,湖南放宽民间资本参与门槛。省级审批的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高新产业等有收益项目,必须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可超10%,市场化高项目不设上限。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可享受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支持,基础设施REITs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可获200万元前期费用补助。
在投资领域上,民间资本迎来更广阔空间。《措施》支持民企参与低空经济、北斗规模应用,参与通用机场、无人机运营;鼓励民企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企开放;支持数字化改造与“智赋万企”;招商引资就地扩产可享新引政策,服务业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
在公平竞争上,湖南严堵“隐形门槛”。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机器管招投标”,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在资金与回款上,政策直击融资、欠款堵点。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投资计划当年全额拨付使用到位。专项治理拖欠账款,政府与国企欠款纳入信用记录、失信惩戒,支持民企以政府部门、央企国企应付未付款进行融资。依托“湘信贷”设民间投资融资专区,用好专项担保与贴息,提升民企贷款规模。
在服务保障上,湖南建立全链条闭环机制。建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常态化推介3000万元以上优质项目;12345热线设民资问题专栏;推行“三网共建”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办电、缴费、咨询、能效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有序推进全省天然气管网整合“一张网一个价”,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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