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消委会发布美容美发行业案例
(福建日报记者 黄筱菁)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会对2025年度消费投诉数据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出5起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美容美发行业案例。
其中,某消费者自2021年起在某美容医院多次购买祛疤等美容项目,累计消费2万余元。其间医院连续更换三任主任医生,每个医生均否定前任治疗方案,要求重新制定新方案并继续收费。消费者于2023年申请退还未使用项目的费用,医院口头同意,但至今仍未退款。案例中,新医生通过否定前任方案要求消费者继续交费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治疗方案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医院口头同意但至今未退款,属于“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退款要求。
在一起原店关门强制转新店的案例中,消费者于2024年9月在某美容美发店充值2700元,12月该店突然停业,通知消费者转至厦门湖里区另一门店继续消费。新店以“系统不兼容”为由,要求再充值300元以上才能激活原卡余额,消费者拒绝后,新店拒绝提供任何服务。在该案例中,消费者充值2700元即与原店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原店停业后虽然通知了转新店,但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该转让。此外,新店要求再充值才能激活原卡余额,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单方附加不合理的消费条件。
2025年3月,一名大学生在某门店被销售人员以“会员年卡优惠”为由诱导签约。对方未明确告知该“年卡”实为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的12期消费贷款,总金额2880元。消费者仅接受了一次免费清洁准备项目(非正式治疗),事后发现征信报告中已出现贷款记录,要求商家取消贷款并退款。商家以“项目已启动”为由拒绝,并称“费用已用于检测和建档”。该商家未告知“年卡”实为消费贷款,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涉嫌消费欺诈。
2025年11月,消费者通过抖音平台购买“新客专享”美甲团购券,直播间客服明确承诺可做指定猫眼款式。到店后商家却称“只能做2个手指”,拒绝按宣传内容履约。消费者指出,商品页面及直播均未标注此限制,属单方面变更服务内容。商家在直播中明确承诺可做指定款式,但到店后单方面限制服务内容,构成违约。此外,无法履约却未提前告知限制条件,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近日,福建省美业放心消费联盟启动。该联盟是由福建省美容化妆品产业商会牵头,在省消委会指导下,多方联动搭建的行业自律平台。省消委会将依托“智慧315”平台为联盟企业提供技术支撑,由产业商会组织协调、省消委会专业指导,共同介入调解重大、疑难消费纠纷,构建“行业自律+专业指导+平台支撑”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新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