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个税汇算清缴 公积金缴存人可享两项扣除权益
4月15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无论是单位缴存职工还是灵活就业缴存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享受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两项个税扣除权益。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申报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等信息。缴存人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查询:首页点击“我要查询”,即可获取上述信息,随后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进行申报。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缴存职工由单位在申报个税时统一办理,无需职工自行申报。灵活就业缴存人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个人自行缴存的,需要在个税年度汇算时自行申报。具体操作为:打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在“专项扣除”板块选择“住房公积金”,按提示操作填写即可。(记者 徐晓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