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推动经济犯罪案件全量受理
经济类犯罪具有隐蔽性高、专业性强、案情复杂、定性困难等特点,为此,长春市公安局在市本级和15个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接报案中心,将集中受理机制与经侦办案职能深度绑定,推动经济犯罪案件全量受理,做到应接尽接、应受尽受、应立尽立。
5月27日,在“护航发展·法治同行”——长春市公安机关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景泽介绍了三项重点举措。

畅通报案渠道:涉企报案设绿色通道
市、县两级接报案中心制定了《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指引》和《报案须知》,对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按照管辖分工,全部做到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案件进展的查询方式。同时专门开设涉企报案绿色通道,为企业简化流程、优先办理。
压实包保责任:重大案件领导包保、快侦快破
建立涉企案件领导包保和快侦快破两个机制,对重大疑难、涉案金额巨大、涉众型经济案件迅速确立包案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涉案物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为企业追赃挽损,最快速度侦结案件。
健全监督机制:全流程监督+全量回访
受理案件后,在线上使用执法监督平台全流程监督中心的报案、受案、立案,在线下开展全量回访,确保每一起警情得到规范处置;同时对接报案线索进行案前指引、案中提醒、案后评查,实现监督模式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刘景泽表示,下一步,长春公安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设施,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报案“只跑一次”。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彭绅 王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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