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技能人才也能申报正高!河南打通职业发展“双通道”
让“手上有绝活”的能评上职称,也让“脑中有理论”的能拿到技能等级。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打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之路,明确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也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哪些人能走这条“双通道”?
根据《若干措施》,适用对象涵盖两类情形:一是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我省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民生领域需求,我省制定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专业类别与技能类职业(工种)对应关系指导目录,并根据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动态调整更新,为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人才拓展技能发展领域提供精准指引。
在职称评审方向,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凡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照指导目录,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可通过“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服务平台”,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申报。

周口国家农高区的实验室科研一线,青年科技人员在做实验。
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专属绿色通道,破格条件分层放宽
技能人才可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职称评审,申报程序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为拓宽成才通道,《若干措施》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对我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申报时可不受学历、工作资历及岗位结构比例等条件限制,并分层设定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正高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技能工作,获批“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首席技师”其中之一;在岗且从事技能工作满18年,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优秀专家(技能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原技能大奖”、“特级技师”其中之一;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及其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成员,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选手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和主教练。
申报副高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技能工作,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河南省优秀专家(技能人才)、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原技能大奖”、“特级技师”其中之一;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的选手及其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成员;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和主教练,或具有中级职称、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银铜牌的选手和主教练。
申报中级职称: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银铜牌、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其中之一的选手和主教练。
专业技术人才技能评价:
按职称层级精准对应、分级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具体对应关系为: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满1年,可申报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或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可申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或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4年,可申报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所在单位具备评价资质的,可自主选择参加所在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应参加社会评价机构组织的评价。若申请参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则对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向规定的实施部门申报。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比赛现场,参加飞机维修项目的选手在同台竞技。
创新“一人多证”模式
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
在释放企业用人活力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建立“一试多证”人才评价模式。
全省将选取头部企业率先推行:通过一次综合评价,同步核发企业认定、政府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实现两类人才评价结果双向互认。对应关系上,高级工对应初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作为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的有效依据;取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也可对应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
同时,赋予规模以上技能密集型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允许其自主开展内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审。将技能人才实践积累的技术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改造创新、带徒传技等实际贡献纳入评价体系。同时,鼓励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充实评审专家队伍,对技能人才实行分组单独评审。
多维激励赋能
全方位保障人才权益
为让人才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留住用好优质人才,《若干措施》从岗位发展、薪酬待遇、成长保障等多个维度出台配套激励举措,全方位打通人才成长堵点。
在岗位发展层面,《若干措施》指出,在人才引进、岗位聘任、项目申报中打破技能与职称壁垒,支持技能人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更多参与技术攻关、项目管理与团队建设;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的机制。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用、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在薪酬激励层面,鼓励企业灵活实施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分红等收益共享激励模式,设置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依据个人实绩核定绩效薪酬,切实增强高技能人才职业归属感与荣誉感,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张家祺 图片为河南日报资料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