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顺产补助3000元,广安市未参保孕产妇生育补助申领须知请查收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7月6日,记者从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从2026年6月1日起,对于不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孕产妇,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并将新生儿落户广安,其因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申领者需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且新生子女落户广安。补助标准为:顺产补助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补助4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低于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据实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者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者既可在线上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也可在线下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所需材料包括《生育医疗保障补助申领表》、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和新生儿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合规医疗费总额清单、申领人与婴幼儿关系证明等。
根据审核流程,申领者需先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初审,再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复核。发放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申领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各县(市、区)在收到补助申请的1个季度内完成发放。
温馨提示:此项财政补助是为未参保孕产妇提供的兜底保障。但若您为参保孕产妇,不仅可报生育医疗费,还能同时报销产前检查费。在此呼吁大家积极参保,为自身和宝宝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游伍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