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社会热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社会热点 >> 正文
湘潭设立“巡林日” 推动林长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8:41:17  来源: 红网

原标题:湘潭设立“巡林日” 推动林长履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

环保志愿者协助巡林。

红网时刻新闻7月9日湘潭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刘青 毛晶晶)近日,湘潭市出台《关于设立湘潭市林长“巡林日”的指导意见》,创新推出每月10日为市、县、乡三级“巡林日”,以全年“分月主题巡林”模式,实现巡林标准化、问题处置闭环化,压实各级林长管护责任,让山林隐患早发现、群众诉求快办结,推动林长制真正变为“林长治”。

2026年5月起,由湖南省林业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林长制工作规范》在全省落地实施。对照涉林问题“清单管理、闭环整改、结果公示”要求,湘潭设立林长“巡林日”,搭建完整问题处置链条,实现巡林有登记、登记有交办、交办有办理、办理有结果、办结能销号,并要求市级林长巡林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

据了解,林长“巡林日”的完整工作流程分为计划收集、巡林督导、办理督办、反馈公布四大环节,目的是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推动巡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机制等。

针对在巡林中发现的问题,林长实行分级办理、分类交办:乡镇职权内事项由乡级林长交办处置,超出乡镇权限的上报上级林长统筹交办,交办问题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办结。

与此同时,湘潭还在全市山林、公园、湿地统一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林长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发现乱砍滥伐、火情隐患、野生动物受困等问题,既可通过公示渠道直接反映,也可在每月巡林日现场向林长当面反馈,实现线上线下双向畅通诉求渠道,与省级林长制规范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群众监督网络。(刘放明 刘青 毛晶晶)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