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高原湖泊是云南生态环境的明珠,也是保护治理的难点和焦点。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十五五”期间,我省将持续推进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
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十五五”期间,我省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压实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暗访、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舆情联动响应等机制,凝聚河湖保护治理合力。今年5月,我省发布第13号省总河长令,明确2026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目前,正在组织涉湖州(市)编制重点高原湖泊“一湖一策”方案(2026—2030年),为“十五五”湖泊保护治理提供支撑。
持续强化依法治湖。严格执行重点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和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加快推进《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全面构建“9+2”法规体系,实现“田—河—湖”全链条依法管控。从严管控“两线”“三区”,防范和整治侵占水域岸线、违规开发建设等突出问题,巩固湖泊生态空间管控成效,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住高原湖泊生态安全底线。
统筹推进“三治一改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统筹推进“三治一改善”工作(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水生态)。2023年以来,省政府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224个“三治一改善”重点项目,目前已完工179个,在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十五五”期间,省水利厅将继续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指导涉湖州(市)抓紧推进剩余项目的建设。同时,系统谋划再实施一批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重点项目,抓牢抓实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主要入湖河道整治、藻华防控、生态补水等重点工作,不断补齐保护治理短板,推动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确保重点高原湖泊水质稳定向好。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围绕建设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的目标,一体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水文化和岸线保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指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力争到2030年,全省建成省、州(市)级幸福河湖170个,同步提升河湖生态、民生和经济价值。
与此同时,我省将持续深化湖泊保护普法宣传和生态科普教育,创新新媒体传播、线下宣讲、主题活动等多元宣传形式,常态化普及高原湖泊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知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湖泊管护和监督治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激发全社会生态保护主人翁意识,持续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治的保护治理格局,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高原碧水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