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牢刑事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福建省亮出刑罚执行监督成绩单
(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7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5)》。 刑罚执行是国家刑事法律实施和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法治保障。白皮书显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于2021年至2025年共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3.4万余件,12个案事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事例。 近五年,全省检察机关着眼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常态化深入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一线开展安全防范检察,监督纠正违禁品“捎买带”等问题,依法起诉罪犯在监管场所故意伤害、破坏监管秩序等犯罪94人。着眼防范社会治理风险隐患,监督纠正一批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督促收监执行900余人。 聚焦刑罚执行中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在全国率先推动专项整治“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未执行刑罚”(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因各种原因导致刑罚未能有效执行)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754件。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依法适用能够促进罪犯改造,违法适用则会损害司法公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等违规违法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实质化审查,依法监督减刑6.5万余人、假释400余人、暂予监外执行2500余人。此外,加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的监督,对社区矫正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共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1万余件。 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强化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监督,以及追缴、责令退赔、赃款赃物处置等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对违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9000余件。同时,严惩刑罚执行领域执法腐败、司法不公问题。 为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我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派驻检察夯实日常监督、巡回检察破解深层问题、科技应用赋能监督质效”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实现巡回检察全省监狱、看守所全覆盖,从中立案侦查一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典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