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群众报警,称自家飞入一只鹦鹉,请民警帮助处理。
接警后,凤庆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群众家中,顺利将鸟儿带回。经仔细检查,该鸟翅膀疑似受伤,民警及时将其送至宠物医院进行救治。通过几天精心救治和饲养,鸟儿顺利恢复健康。
经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管护分局工作人员鉴定,该鸟名为“灰头鹦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名副其实的“国宝”鸟类。

灰头鹦鹉(学名:Psittacula finschii)为鹦形目长尾鹦鹉科鹦鹉属的中型鸟类,体长39-41厘米。成鸟通体以黄绿色为主,头部呈板岩灰色并延伸至颈部形成黑色半项圈,背部略带蓝色,翅膀覆羽带紫红色斑块,尾羽基部绿色渐变为蓝色,末端泛黄,喙部上颌为珊瑚红色至朱红色。
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凤庆管护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灰头鹦鹉是我县分布的唯一一种鹦鹉,主要栖息分布于澜沧江两岸,通常为留鸟。此次灰头鹦鹉飞落群众家中,一方面反映出我县鸟类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县灰头鹦鹉等鸟类有着较为稳定的种群规模;另一方面体现出群众爱鸟护鸟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景象不断凸显。
根据灰头鹦鹉的健康恢复情况,民警及工作人员于近日及时将其带至栖息地澜沧江边将其放归。

灰头鹦鹉喜欢栖息于山地常绿阔叶林和混交林,也出现于林缘、耕地和山坡疏林地带,主要分布于我国云南、四川及南亚、东南亚等地。近年来,由于受栖息地破坏及非法贸易等因素影响,全球种群规模数量呈下降趋势,现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评估为近危(NT)等级。目前,灰头鹦鹉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
民警提醒:如遇落单、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在确保自身和野生动物安全的前提下,请及时与警方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请勿擅自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非法猎捕、杀害、食用、收购、出售、运输、繁育、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行为均将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网通讯员 袁浩 杨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