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宴醉酒后身亡 东家和同桌共赔10万
2018-05-19 08:36:59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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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楚雄南华县警方处理了一起因请客吃饭导致食客醉酒诱发疾病死亡的纠纷事件,请客的人和参与吃饭的人都得负责。

5月13日晚10时30分许,南华县某医院接收一名男性病人,其酒后突发疾病送到医院急诊科。男子病情严重,但亲属全都不在身边,也联系不上。

醉酒男子最终没能被抢救过来,于是急诊科医生向警方报警求助。警方初步了解得知:死者杨某某系南华县龙川镇北街居民,当晚受朋友邀约到周某某家吃饭,死亡原因为疾病死亡。

次日,死者家属邀请第三方尸检,法医初步认为死因为疾病死亡。死者家属认为,诱发死者疾病死亡的原因是饮酒,因此找到当天请客的周某某,要求赔偿50万元。

周某某认为,他虽然请客,但没有劝酒行为。而且他并未邀请死者杨某某,他邀请的是杨某某的朋友鲁某,杨某某是鲁某约来的,出了事不该自己一人承担。于是周某某找到当天和死者坐一桌吃饭的全部人,就赔偿问题展开协商。

双方协商至16日,初步达成协议:由请客方及同坐一桌人员共同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00600元。目前周某某已赔付给死者家属54000元,剩余的钱由同一桌吃饭的人承担。

记者 夏体雷 通讯员 李文堂

 

责任编辑: 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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