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猫的悲惨遭遇 牵出一个很多人都不重视的隐患
遇上遛狗不拴绳你会劝阻吗
2018-06-15 03:53:07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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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姐最近很伤心,她在刘家营一个老小区里遛猫时,遇到小区里的一户人家遛狗,狗在没有拴犬链的情况下将猫咬伤,狗主人在宠物医院付了100多元拍片费用后,便不再理会张小姐。张小姐的遭遇引发不少人的共鸣:路上常见不牵绳遛狗,要不要劝狗主人牵上绳呢?

事件

松狮犬好像失去理智了

张小姐说,5月26日下午2时30分许,她把自家的黄色虎斑美短猫拴上绳子,带出门遛弯。没过多久,一户邻居也带着松狮狗(没有拴狗链)出来遛弯,松狮看到猫后,突然冲过来死死咬住它,小猫发出惨叫,张小姐和狗主人都冲上去把两只宠物分开。

由于事发突然,张小姐抱着猫就往家里跑,可松狮竟追进了单元楼。“我吓坏了,猫被咬得奄奄一息,我身上到处是血,狗还跟到了我家门口,后来它主人赶到才把它控制住。狗主人承认是她的过失导致猫被咬伤,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个劲的哭,最后在其他人的提醒下,狗主人和我一起把猫送去宠物医院。”张小姐说。

到了宠物医院,狗主人付了100多元的拍片费用,经宠物医院医生诊断,宠物猫左后肢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后腹部皮下组织被咬穿,医院于当天便给猫做了手术。医生初步估计后期治疗费用达六七千元。

张小姐说,第二天她找狗主人商量猫的治疗费用时,狗主人觉得一只猫花这么多治疗费不合理。“她当时对我说,把这只猫送给她,她重新买一只给我,再不然就是让我把她的狗牵走,随便怎么处置,我就不明白了,都是养宠物的人,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张小姐很气愤。

狗主人杨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觉得张小姐治疗猫的费用过高,如果仅凭张小姐口述,她是不会付钱的,除非经过法院判决,她才会根据判决来赔付。

与杨女士协商无果,张小姐开启了维权路,但找了很多部门,也没找到头绪。

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4个单位涉及养犬管理:公安机关、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条例规定,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如有违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调查

看到没拴狗链的宠物犬

你是否会提醒狗主人拴上?

3人会

8人不会

大家说

家住和谐世纪的宋女士:

那天我带着孩子去买东西,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只没有拴狗链的大型犬,我还没来得及把孩子抱起来,狗便舔了孩子的脸,孩子当时就吓哭了,我也吓坏了,以为是不是狗把孩子给咬了。狗主人对此竟视而不见,叫着狗就走了。此后我带孩子出去,但凡见到有狗主人不给狗拴狗链的情况,都会上前提醒对方给狗拴狗链,不过这样的举动给我带来的基本上都是各种白眼及不屑。

家住怡康小区的严女士:

我有一次下夜班回家,被一只大型犬尾随,我听到声音回头看到狗时,直接把我给吓惨了。这只狗明显就是有人饲养的,可我一直都没有见到狗主人,我对这种出门遛狗不拴绳子的做法感到很讨厌,直到现在我的心里还有阴影。但是一说看见不牵绳就提醒人家吧,一是太多也提醒不过来,二是人家嫌你多管闲事。

(记者 鞠元)

 

责任编辑: 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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