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省卫健委发布,红河州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红河州确诊病例增至2例,两名患者的救治情况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情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车某,32岁,女性,红河州蒙自市人,1月16日,乘坐G1525次高铁到达昆明南站,换乘C8309次动车回到蒙自。1月24日,患者到蒙自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就诊,经CT检查提示双肺炎变,随即住院隔离治疗。经州疾控中心实验室核酸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并经省疾控中心进行核酸复核阳性,由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一致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送州定点救治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后,病情稳定。截至1月27日17:00,该患者体温37.2℃,无呕吐,血复查肝功能,电解质,心肌酶,血常规正常,体征平稳。目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的规定,州、市疾控中心对20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已对其中8名采取了医院集中医学观察,12名采取了居家医学观察。
患者陈某,男,20岁,红河州河口县人,就读于武汉某高校,1月17日从武汉乘飞机返回昆明,20日回河口。23日上午出现干咳、流涕后到河口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州疾控中心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阳性,后经省级复核,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5日,由河口县医院转入州定点救治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症状较轻,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
请广大群众科学防护,不聚会、少出门,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云南网记者 李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