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承韩 通讯员 马莎 李琳)为了全面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近日,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供电服务保障利好措施,努力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助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和企业用电,
针对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的新增用电需求,云南电网快速响应,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行“三零”服务,并建立专属服务团队和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对业扩全流程进行跟踪,压缩接电时长,让客户尽快投产用电,并明确客户报装资料允许“容缺后补”,即客户用电报装材料在疫情期间暂时缺少的,实行资料缺项受理和审批,让客户一次都不跑。
在复工期间,云南电网将积极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的巡视巡查检测,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落实局长热线和24小时客户经理上门服务机制,提供多种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用电全业务办理、电费查缴、故障报修等,让客户足不出户尽享24小时在线服务,就近、就快、就熟解决客户用电问题。
在保障民生和企业用电方面,对居民用户、防疫重点用户实施欠费不停电。对居民用户1月和2月抄表结算的电费在3月1日前不计算违约金。对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营场所用电,根据各地政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结合实际,在特定期限内可按管理程序缓交电费。对企业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的用电需求实行当天办结。
此外,在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方面,云南电网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不同用电需求,结合实际提供了不同的用电优惠服务套餐。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将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量执行方式的变更周期,由按季度变更为按月。明确客户即日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经客户申请,暂停、减容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