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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剧场丨“头等”大事,岂容儿戏?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23:18:00  来源: 长城网

  原标题:民法典小剧场丨“头等”大事,岂容儿戏?

  一束鲜花从天而降砸中路人,闯祸的人却想溜之大吉……近些年,高空抛物事故频发,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该由谁来担责?《民法典小剧场》第三集聚焦“高空抛物”问题,共同抵制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小剧场》普法系列情景短剧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城新媒体集团出品,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协办,以情景剧的方式打开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用“剧”说法,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撑起法律保护伞。

  条文解读: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我国《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这类事件,公安等机关将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除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郭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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