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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盟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6日 00:21:30  来源: 云南网

庭审现场。

  9月24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来到力所乡图地村打洛橡胶一队,巡回审判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并当庭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某的缅甸朋友邀约其到西盟县力所乡图地村打洛橡胶一队界河边野炊。后李某又邀约被告人岩某、岩某某一同前往。三人沿橡胶林里的小路徒步来到中缅界河边,蹚水偷渡至对面缅甸佤邦一侧野炊。在返回中国西盟县境内时,被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庭审现场。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外防输入依然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重点。西盟作为与缅甸国接壤的边境县,没有天然屏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责任重大。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帮助百姓深刻认识跨境违法犯罪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西盟法院将法庭搬到案发地点,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当地乡镇领导、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场旁听。

  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岩某、岩某某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三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边)境,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西盟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结合被告人李某、岩某、岩某某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给现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法官表示,西盟县地处边境地区,国境线长,当前境外疫情爆发,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极大增加了境外疫情输入的可能性,给西盟县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因此,对于疫情期间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将从严惩处。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请大家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两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西盟县融媒体中心供图、供稿

责任编辑:张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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