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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严格规范共享单车管理主城区总数缩减为10万辆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22:30:36  来源: 云南网

  1月5日,《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将对昆明市共享单车数量、管理方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  

 
 
 
 
共享单车被贴小广告 运营企业应及时清理
 

  据悉,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对《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作出的进一步补充完善。《通知》明确,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由企业确定一种主流车型,以确保企业投放的共享单车风格样式统一、质材型号统一。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应保持车身整洁美观,对已粘贴小广告的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应坚持轻便、易转运调度、安全系数高原则,不得设置踏板,仅限一人骑行,车速不得超过20km/h。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悬挂号牌。

  此外,利用城市道路投放两轮电动车组织运营、租赁,向市民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均列入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范围。  

 
 
 
 
骑行人驶入高危区 将被列入黑名单
 

  停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要在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但地面空间不足的区域,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国资公司取消部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市民、游客非机动车停放需求。

  因用户不顾安全规定,将车辆驶入高架、快速通道、高速路出入口等危险区域,或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他人安全的,可收取高额调度费以示警告,企业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6个月内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单车。  

 
 
 
 
每15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地铁运营、公交线路升级及试点置换投放共享助力车等情况,《通知》明确,将主城区共享自行车减至6万辆以内,同时适当增加定位更准、科技含量更高、更易管理、更受市民欢迎的共享助力车数量,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严格控制在10万辆左右。

  《通知》还要求,持续加大维护人员及调度车辆配备,每15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每100辆共享助力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  

 
 
 
 
成立统一管理机构 采用交叉闭环式监督
 

  在监督方式上,《通知》明确要采用交叉闭环式监督。将主城区划为三个片区,分别由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对应实施统一维护管理,每4个月组织一次轮换。各企业形成相互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营环境。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加大其投放配额奖励(第一名奖励6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对长期维护管理不力,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出昆明市场。

  对于超额超量投放、制作假牌照的共享单车企业,第一次予以警告,没收所有违规车辆,第二次责令回收全部共享助力车并暂停运营三个月,第三次勒令退出昆明市场。

  云南网记者 熊明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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