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连日来,文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为四个督查指导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查处行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全市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发现问题当场整改
1月25日上午,记者跟随由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市道路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执法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指导组,先后来到柳井乡斗咀街葉氏烟花爆竹专卖、代江烟花爆竹专卖店,对店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灭火器日期、灭火用水的储备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经检查发现,柳井乡代江烟花爆竹专卖存在有经营许可证但未按要求在显眼处进行悬挂的行为,在执法人员督促下,该店老板已现场整改。
依法没收条炮9条
随后,在对柳井乡沿街一日用品销售摊位检查时发现,该摊贩存在未经许可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36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第三款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依法没收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条炮9条,并将其移交当地派出所,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
分3个阶段持续整治这些违法行为
据了解,文山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21年1月11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阶段、集中查处阶段、巩固提高阶段3个阶段。
本次集中查处,将从2021年1月25日持续到2021年2月11日,重点整治内容为:是否实行专卖店经营、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一证多点”、“流动摊”经营或零售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经营、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未持证上岗、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两关闭、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三禁止”、销售无文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专用封签、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
“我们已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给当地的乡政府,把收缴的烟花爆竹移交到当地派出所,统一进行保管、销毁,将销毁的情况上报到文山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股副股长 许昌猛说。下一步,文山市安全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对14个乡镇,3个街道所有的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市的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稳定、祥和的春节。
云南网记者 黄鹏 通讯员 梁光海 汪富军 严本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