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涧县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体制机制,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成立南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以最严要求抓管控,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生态格局。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坚决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
以示范创建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8个乡镇全部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并创建5所省级绿色学校、2个省级绿色环境教育基地、5个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和66个州级生态村,目前正在举全县之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立了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全面压实责任,做好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完成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抓实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对今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期间交办的投诉举报问题,坚决落实整改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把各项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