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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启动不当执法司法行为曝光专项行动 通报4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23:50:20  来源: 南海网

原标题:五指山启动不当执法司法行为曝光专项行动 通报4起不当执法司法行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8日消息(记者 石祖波)为深入推进全市政法系统查纠整改环节专项整治工作,近日,五指山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启动不当执法司法行为曝光专项行动,并主动通报了4例典型案例。

一、五指山市公安局黎某某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2013年-2015年,黎某某在担任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月亮帮”头目黄图望好处费,纵容涉黑活动,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8月,在刑事案件查办过程中,通风报信,将警务工作秘密泄露给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五指山市公安局陈某某受贿、违规参股借贷等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2014年,陈某某在担任五指山市公安局河北派出所所长期间,违法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赌博,赌资较大。2001年至2018年间,其长期放贷给他人,每月收取高额利息,违规获得巨大利益。2013年,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150万元干股,并获得75.1564万元干股分红。法院判决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95万人民币。

三、五指山市公安局王某某在执法活动中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王某某任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河北中队中队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犯罪嫌疑人,使其逃避刑罚。法院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四、原通什市人民法院纪某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纪某某在担任原通什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无视国家法律,徇私情、私利,明知罪犯没有严重疾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却利用虚假报告,作枉法判决,造成三名罪犯脱管失控的严重后果,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法院判处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石祖波)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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