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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6:10: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省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别在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七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统一建设、统一监督)为主要抓手,制定出台《楚雄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两项内部标准。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融合“三化建设”,实现“四方联动”,项目化推进、工程化实施、精细化管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推行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这一主线,积极转变思路,超前谋划、统筹推进,从上而下形成了“应该做、早该做、必须做”的思想共识,为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方面,聚焦主线导向。抓住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严控配置“入口”,多渠道创新处置“出口”,把权属登记、规划建设、维修管理、调配使用、处置利用、信息化建设、监督考核“七个统一”植入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系,促进办公用房管理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另一方面,强化主线支撑。以“站位高、思路宽”为要求,对标准规范的总体构想、整体框架、环节设置等进行方向性研究,确保制度高于管理、先于工作;以“管什么、怎么管”为要求,对标准规范的范围、内容、目标、流程等进行结构性研究,确保制度设计严密、逻辑合理、链条完整;以“管用、务实、有效”为要求,对标准规范的均衡配置、集约管理、实际路径、具体细节等进行针对性研究,确保制度能落地、可操作、易执行。同时,注重做好“下文”,同步标准规范推进“1+X”配套性操作流程图、审批程序表等工作,做到配置“入口”有管理、处置“出口”有约束,构建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权责清晰的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为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管理效率。以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效率为出发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稳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七个统一”集中管理。一是推进权属登记。统一权属登记,是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第一道关口。为做好74家州级党政机关188处69.6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设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做到“一房一议、一房一策、一房一档”,逐项研究探讨,逐一制定方案,高效组织推进。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于2021年6月启动,截至9月15日,第一批30家11.77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权属已统一登记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第二批权属变更登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到2022年9月30日,完成州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达到权属明确、界限清晰、面积准确、权证齐全、账物相符。二是依规办理(备案)房产。确因历史原因、资料缺失、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等问题,无法办理权属登记、变更的房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权属备案。由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房产进行确权,经公示后以书面形式对相关房产进行备案,同步录入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纳入备案的房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出租出借或处置。三是盘活存量房产。在保障正常办公需求的情况下,对机关房产进行整合盘活、有效管理。对于闲置的机关房产统一公开招租,盘活存量资产;对于年久失修、地段不佳,且已不具备办公需求功能的部分老旧房产,进行出售处置;对于分部在各部门老旧办公区内的党群活动室、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用房,调剂给社区综合利用,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统筹调配、科学整合,进一步提升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水平。

  规范使用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常态化督查机制。督查内容突出“两层次”。一是党政机关,重点是看是否擅自变更或不配合权属登记、机构撤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原办公用房等方面;二是领导干部,重点看是否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在多部门兼职未经批准占用、使用多处办公用房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办公用房等方面。在督查方式上做到“三检查”。全面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针对某些问题较为普遍的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对已确定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以督查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融合法治化建设。坚持把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放在现代化治理中来考量,构建依法管理、依法使用、依法保障的管理体系。楚雄州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制作使用权证模板,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对办公用房权证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及合理性评估等进行专题会商。今年,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文,将29家党政机关51.27亿元公益性资产产权按账面原值划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取得实质性突破。

  融合信息化建设。坚持把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与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来统筹规划。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集中统管模式,推进办公用房信息化建设,对办公用房的地理信息、建筑信息、人员信息和使用信息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监控。目前,已完成州公务中心和州“一公司两市场”等集中办公区域办公用房4万余条信息录入工作,可随时检索各使用单位办公用房分布及使用情况,自动计算并呈现有无超标现象,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同时,着眼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动信息管理手段创新,发挥网络技术的乘数效应,努力搭建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办公用房管理数据共享、资源统筹、监管到位,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融合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梳理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标准现状和需求,发挥标准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和控制功能。2019年,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列为全省第一批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综合试点单位。我们加强统筹整合资源,构建办公用房“七个统一”标准体系。研究出台了《楚雄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两项内部标准。另一方面,注重把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与机关党建、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等有机统一,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机制,努力在规范机关运行、提升服务保障质量、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找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良好态势。一是领导小组抓总。成立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县(市)跟进。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县(市)同步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建立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统管模式,不断提升调剂管理水平。三是职能部门协同。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对接,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变更中产生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和房屋增值税等相关费用,明确税费减免政策;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对办公用房权属变更手续办理等进行沟通,开辟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就配套制度建设、不动产权证补办等方面,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四是使用单位配合。严格办公用房集中统管责任落实,要求使用单位承担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中的责任、权利、义务,配合做好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积极履行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物业服务等相关职能。

  云南网记者 林云冬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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